瓦房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瓦房店市“10·24”燃氣閃爆事故調查組的通知 瓦政辦發〔2021〕59號
發布:2021-10-25 14:31:00
各鄉鎮人民政府,各街道辦事處,軸承產業開發區,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及相關單位:
2021年10月24日5時30分許,瓦房店市鐵東街道辦事處文圣社區一居民樓發生燃氣閃爆事故,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、7人受傷。根據《安全生產法》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》等法律法規規定,并報請市政府同意,決定成立“10·24”燃氣閃爆事故調查組,現將調查組成員名單通知如下:
一、事故調查組組成
組 長:劉俊峰 副市長、市公安局局長
副組長:全厚永 市應急管理局局長
成 員:喬 樹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
王永剛 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
初振輝 市公安局副局長
崔慶倫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
李 勇 市總工會副主席
徐富春 市紀委監委第八派駐組組長
事故調查組下設綜合組、技術組、管理組,聘請4名相關行業專家參加調查。
(一)綜合組
組 長:王永剛 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
副組長:施洪英 市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
成 員:王永志 市應急管理局四級調研員
寧德舟 市總工會辦公室主任
王 亮 市應急管理局科員
(二)技術組
組 長:喬 樹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
副組長:初振輝 市公安局副局長
成 員:蔡世奇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
唐成龍 市公安局刑事技術大隊教導員
欒志勇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質量科科員
燃氣專家:秦廣順 大連大眾燃氣工程設計研究有限公司總經理
喻健良 大連理工大學化工機械與安全工程系教授
祁長明 大連旅順港華燃氣有限公司副總經理
消防專家:王鐵男 大連市消防救援支隊火災調查高級工程師
(三)管理組
組 長:李 勇 市總工會副主席
副組長:徐富春 市紀委監委第八派駐組組長
成 員:寧德舟 市總工會辦公室主任
王全軍 市紀委監委第八派駐組副組長
劉韋鈺 市總工會經濟技術部科員
總聯絡員:王永剛 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
二、事故調查組職責分工
根據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》第二十五條規定,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:
1.事故調查組負責查明事故的發生原因、經過、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。
2.認定事故性質和事故責任。
3.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。
4.總結事故教訓,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。
5.提交事故調查報告。
三、各工作組職責分工
調查組根據需要,設綜合組、技術組、管理組。各工作組組長由調查組組長指定。各工作組本著“協調合作、分工負責”的原則,在調查組組長統一調度指揮下,全面開展事故調查工作。
(一)綜合組
主要負責事故調查工作的綜合協調,統籌做好調查組的各項工作,負責事故應急處置評估工作,負責起草事故調查報告。主要職責和任務如下:
①負責籌備調查組成立、召開事故調查組相關會議等各項工作。
②負責事故調查相關信息的統一報送和處置;對事故調查組工作進行綜合協調,協調當地政府完成后勤保障等相關工作。
③負責了解、掌握各組調查進展情況,督促各組按照事故調查組總體要求,制定工作方案,協調和推動工作有序開展;根據需要,對需要補充調查的事項進行調查。
④負責證據材料接收、審查審理和保存保管,工作簡報和新聞通稿的起草或審核;
⑤負責起草事故調查報告,并提交事故調查組審議。
⑥完成事故調查組交辦的其他任務。
(二)技術組
主要負責調查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和技術方面的間接原因。主要職責和任務如下:
①根據事故調查組的總體要求,制定技術組調查工作方案。
②查明事故發生的時間、地點、經過,事故死傷人數及死傷原因。
③負責事故現場勘察,搜集事故現場相關證據,指導相關技術鑒定和檢驗檢測工作,對事故發生機理進行分析、論證、驗證和認定,查明事故直接原因和技術方面的間接原因,認定事故直接經濟損失。
④提出對事故性質認定的初步意見和事故預防的技術性針對性措施。
⑤形成技術組調查報告并提交事故調查組審議。
⑥完成事故調查組交辦的其他任務。
(三)管理組
主要負責事故管理方面原因的調查。主要職責和任務如下:
①根據事故調查組的總體要求,制定管理組調查工作方案。
②查清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落實情況,查清地方黨委、政府和各級職能部門、相關單位的管理責任,提出應當追責問責的黨員、干部以及監察對象建議名單及人員責任事實,提出對生產經營單位和其他人員處理以及事故整改措施建議等。
③針對事故暴露出的管理方面的問題,提出整改建議和防范措施;形成管理組調查報告并提交事故調查組審議。
④完成事故調查組交辦的其他任務。
瓦房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1年10月25日
(此件公開發布)